7月30日,吉林人民政府发布《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1号委员提案的回话》。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提到,全省将通过正常的状态宣传、优化投放与运输管理、补齐处置弱点与加快立法和打造奖惩机制等手段,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促进可持续进步。
全文如下: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1号委员提案的回话
吉建议〔2025〕19号
宋秋国委员:
你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吉林垃圾分类工作优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回话如下:
1、垃圾分类工作拓展状况及获得效果
我省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和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等13个城市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截至2025年底,推行垃圾分类居民小区8732个,覆盖率100%。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3座、厨余垃圾处置厂4座、小型厨余垃圾处置站10座,设计处置能力1.97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参与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拓展各类活动577场,刊发报道535篇,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7篇、省级54篇;
拓展省级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开放焚烧发电厂、分类互助体验中心等科普教育基地60座,邀请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体验88场;
组织机关干部、街道和社区党员拓展主题党日活动1069次。
二是规范设施配置。拟定《吉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采集设施设置引导(试行)》,明确生活垃圾产生源应合理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点位布设应标志显眼、引导性强。截至现在,全省设置分类投放设施32万个,垃圾采集、运输汽车配置合理,日转运能力达到1.3万吨。
三是健全收购体系。先后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建议、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设施进步“十四五”规划等,明确需要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
协调省商务厅颁布关于支持再生资源收购体系建设的公告。截至现在,全省设置生活垃圾可收购网点1638个。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需要垃圾分类城市对收运汽车统一喷涂显眼的分类标识,加装定位装置,纳入信息化平台推行监管,有效防止垃圾“先分后混”。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城市下发提示函10余份,督促有关地级城市加快设施建设,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采集、运输、处置系统弱点,并按期通报各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拓展状况。
2、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省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一是正常的状态拓展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常识和意义,提升居民的参与率和知道率。二是指导各城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和分类垃圾容器,合理配置容器数目。应用智能定位等科技方法,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力度,预防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三是补齐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处置弱点。加快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严格根据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处置,把有害垃圾与危险废物收运处置有效衔接起来。四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进程,打造完善管理责任人规范,厘清各方主体职责边界。研究打造奖惩机制,做到奖罚并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管理。
在此,衷心感谢你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期望你在未来的工作中多提宝贵建议和建议。
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