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首页 > 招标采购 > 行业动态 > 正文

最高法发文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点击数:4771 发布时间:2025-08-12 收藏本页

阅读正文

最高法发文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最高法发文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建议》,破解民营经济进步中面临的难点,为民营经济健康进步提供愈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议从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完善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五方面,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进步的25条建议。其中需要,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许诺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角逐行为,破除地区壁垒和地方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用生产要点、公平参与市场角逐、同等遭到法律保护。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角逐司法力度,依法规制破坏公平角逐、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严格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账款支付刚性条约、《保障中小微型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首要条件条约效力问题的批复》等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账款获得准时支付。依托清理账款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预防和清理机制,全方位落实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工作需要,强化对拖欠主体的强制实行,积极运用交叉实行加强对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案件实行力度。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内最大的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代理,招标公司,招标信息,政府招标、采购、拟在建项目信息及网上招标采购等服务。

Copyright(c)2018-2025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frqyw.com/)All Rights Reserverd 蜀ICP备1812709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frqyw.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